來源:北京教育考試院 2007-12-26 17:50:19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高中會考成績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之間予以承認,因此,考生在辦理轉學過程中需辦理相應的高中會考成績轉入轉出手續(xù)。本市考生如果學籍發(fā)生變化,也需在報考前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
一、考生在本區(qū)縣內轉學
如果考生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屬于同一區(qū)縣,考生只需辦理轉學手續(xù),仍以原報名號報考即可。
二、考生在本市內各區(qū)縣間轉學
考生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如果不屬于同一區(qū)縣,須到轉出區(qū)縣會考辦辦理轉出成績證明手續(xù)后,持轉出成績證明到轉入?yún)^(qū)縣會考辦辦理轉入手續(xù),考生報名時仍以原報名號報考。
三、本市考生轉到外省市
轉到外省市的本市考生,須先到其學校所在區(qū)縣會考辦辦理“北京市高中畢業(yè)會考成績轉出證明(區(qū)縣級)”手續(xù),然后持該證明到北京教育考試院會考辦辦理相關手續(xù)。
學生因出國等原因需向公證處開具會考成績證明時,其手續(xù)與轉到外省市的相同。
四、外省市考生轉入本市
由外省市轉入到我市的考生,應持原就讀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中會考主管部門開具的會考成績證明到北京教育考試院會考辦辦理成績轉入手續(xù)。高中會考權限下放到地、市級會考辦的省份應持省級文件說明及地、市級高中會考部門開具的會考成績證明。北京教育考試院會考辦將其成績認證后開具“北京市高中畢業(yè)會考成績轉入證明”,考生將此證明送交轉入?yún)^(qū)縣的會考辦。轉入學校為考生編排新報名號,考生填涂報名卡并進行攝像、報名、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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